司法为民 救助慰人心
近日,我院第四检察部在收到第一检察部移送的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后,立即通过阅卷调查、电话调查、材料审查等方式对该案件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发现该案件线索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并联系被救助人,向其送达《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权利告知书》,并告知申请司法救助需要的材料。随即,被救助人向我院提交材料申请司法救助。
被救助人韩某城系在校未成年人,父亲韩某希在交通事故中身亡,母亲张某红工资微薄,一家生活困难。在申请司法救助过程中,张某红作为韩某城法定代理人全权处理。由
于张某红在外地工作,需要不断请假来回跑,为了减轻张某红的负担,我院第四检察部加快案件的审查办理且针对张某红不熟悉司法救助程序的情况,对其进行释法说理,将需要提交的材料、救助程序耐心向其说明,并留下办公电话,告知其遇到不明白的地方可随时咨询。张某红顿失丈夫,内心难免悲伤,我们鼓励张某红要自立自强,勇于承担起抚养孩子重担,以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很快,救助金便到达张某红帐户,在电话里,张某红对我院认真且温暖的司法救助工作表达了由衷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