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高州市院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为检察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证。
为表彰先进,激励干劲,近日,高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决定授予高州市人民检察院“2016—2017年度高州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希望高州市院再接再厉,努力实现文明创建和检察事业的新突破,为高州市振兴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检察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