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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院、司法局、市团委联合召开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联合教育帮护工作会议
时间:2018-08-23  作者:admin  新闻来源: 【字号: | |

 

8月17日,高州市院、司法局、市团委联合在高州市司法局会议室召开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联合教育帮护工作会议。

会上,团市委书记赖建波介绍了目前高州市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帮护工作部署情况,并表示要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帮护工作常抓不懈,强调一是要加强志愿者社工队伍建设,深化志愿者与未成年在矫人员之间的教育联动,特别成立专业社团,加强专业性心理辅导引导;二是要切实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推行面对面教育、心贴心、实打实的活动开展,同时要把青少年维权专线12355推广开去,使更多青少年受惠。

接着,高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卢炫就目前高州未成年人员接受社区矫正教育的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了通报。并针对目前社区矫正教育的问题提出了三点意见:一要加强对在矫人员自身教育,使其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二是司法所加强监管,起到领航作用;三是组织未成年在矫人员进行技能培训,使其不与社会脱节。

高州市院刑事执行检察科科长李剑华就我市目前的未成年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情况进行了分析,要求未成年人要有悔罪之心,常怀感恩之心,争取能正常解矫,走向新生。同时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检察日常工作主要通过“五查”来履行社区矫正职能:一是检查交付执行,防止未成年在矫人员漏管;二是严查监管,防未成年在矫人员脱管;三是特查未成年在矫人员的教育情况,杜绝虚管;四是细查未成年在矫人员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五是督查帮护教育措施是否落实。要求社区矫正人员加强学习,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认真悔过,矫正自身不良行为恶习,积极参加技能就业培训,争取顺利回归社会。

会后,高州市青少年心理成长协会副会长许璐老师对参加此次教育在矫未成年人进行了专门心理矫治教育培训。课后未成年在矫人员纷纷表示,要在矫正期间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工作,接受改造,认真履行义务,远离犯罪。